湖南城市学院2017年改革发展重点纪实
2018-03-02 11:47  

一、办学定位与“十三五”发展战略

(一)办学定位

立足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新型城镇化建设主战场,培养“实基础、重应用、有特色、高素质”的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通过开展专业硕士教育,提升办学层次与水平,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十三五”发展战略(“1235”)

一个目标: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两个着力点: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

三件大事:促成医学类学科并入学校,确保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力争突破硕士点。

五项工程:人才培养提质工程、创新服务引领工程、师资队伍优化工程、学生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幸福指数增长工程。 

二、综合改革目标指向

(一)目标导向:“三个明显一个跻身

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

学校各项关键性可比核心指标明显进位;

办学效益明显增强;

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学校综合实力跻身全省乃至全国一流应用学院行列

(二)问题导向:六破六立

破分而散,立精而集、专而能的机构调整与编制改革

破身份限制,立多劳多得、核心指标导向的绩效分配与目标管理考核改革。

破守摊平庸,立能上能下、分类分层的干部任用考核制度改革。

破封闭僵化,立校企(地)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破粗而松,立细而实、紧而准的财务管理与资源整合优化改革。

破传统滞后,立应用型、现代型大学制度体系改革。

三、综合改革大推进——重大举措与体制机制创新

(一)机构调整与编制改革   

2月21日,下发《湖南城市学院关于机构调整的通知》。

5月31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二级机构内设科、系(室、中心)、部设置方案》。

6月14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编制核定办法》《湖南城市学院2017年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7月2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加强系(教研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加强实验(训)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9月7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

(二)绩效分配与目标管理考核改革

4月20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5月31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城市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城市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湖南城市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6月13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党政、群团、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1月7日,出台、修订《湖南城市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湖南城市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南城市学院科研任务奖励暂行办法》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等。

(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3月10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

3月28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青年教师核心竞争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2) 》。

5月28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单位业务科室主任聘用与管理办法》。

5月30日出台、修订《湖南城市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湖南城市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湖南城市学院校办企业处级领导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湖南城市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6月28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与评审实施办法》。

(四)产学研用,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

5月17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申请新增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方案》。

5月22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5月31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推进“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湖南城市学院学科与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6月5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建设规划(2017-2021)》《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方案》。

7月23日修订《湖南城市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湖南城市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奖励条例》《湖南城市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9月18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程》《湖南城市学院教学事故及教学过失认定与处理办法》等。

10月10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湖南城市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11月8日,出台《关于公布校级“双一流”计划应用特色重点建设学科的通知》。

11月17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方案》。

(五)精细化管理与资源整合改革

310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合同管理办法

3月30日,下发《湖南城市学院2017年度教育经费收支预算方案》。

4月28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财务支出管理规定》。

5月11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创收收入分配管理办法

5月19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基建管理暂行办法》《湖南城市学院基建修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5月24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

11月17日,修订《湖南城市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修订)》《湖南城市学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

(六)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制度改革

6月15日,出台、修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湖南城市学院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11月17日出台《湖南城市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五大工程”进行时——释放红利

(一)“五大工程”进行时——人才培养提质工程 

《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构建“一二三四”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一条主线:以学生能力培养为主线;

两个贯穿: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三个模块:构建基础能力课程、专业能力课程、发展能力课程三大课程模块;

四项特质:实基础、重应用、有特色、高素质。

各专业平均减少14个学分;理论课时减少16.6%,实践课时平均增加5.5%

城乡规划专业顺利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进入全国城乡规划专业第一梯队;获批2个新专业。

启动专业预警和淘汰机制,取消5个专业招生。

新增全日制本科计划395个,招收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生320人

(二)“五大工程”进行时——师资队伍优化工程

出台“青年教师核心竞争力提升计划”、 “双一流”领军人才计划、“双一流”创新团队计划和“351人才工程”;修订《湖南城市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引进博士36人、学科带头人2人,新增教授13人。

新增省级以上人才工程4人/次、新增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新增“双师双能型”教师25人。

选送青年教师进修访问34人、公派出国访学7人;青年教师考上博士研究生13人

(三)“五大工程”进行时——创新服务引领工程

申硕工作取得突破15个申报学校中,学校排名第三,并列入全省第二批(排名第一)立项建设单位。

获批全固态储能材料与器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城乡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基地6个省级科研平台,居全省同类学校前列。

全年获批纵向科研项目178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横向科研项目合同金额较2016年增长104.5%

全年共发表学术论文793篇,其中C 刊及以上222篇,出版学术专著37部,3篇论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首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发明专利授权数比2016年增长52.4%,同类院校排名第一。

校办产业合同额达到2.32亿元,遥遥领先于同类院校;继续教育收入957.33万,净利润较2016年同比增加104%。

(四)“五大工程”进行时——学生能力提升工程

学生学科竞赛获国家奖67项、省级奖245项,首获省“挑战杯”竞赛特等奖一个。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省级立项28项,国家级立项11项。

2017届学生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44.5%,较2016届提高21.1%;考研录取率达6.78%,较2016年提高2.33百分点

2017年下学期,学生报考英语四、六级人数分别为7700人、2300人,应届毕业生参加研究生考试971人,报考率23.34%,均创历史新高。

外派32名汉语志愿者。

(五)“五大工程”进行时——幸福指数增长工程

压缩运行经费1222万元,增加发展经费6031万元,投入发展经费增幅达92%

2017年在职人员经费19451万元,较2016年增长2229万元,增幅13%;全年工资津贴支出14029万元,较2016年增长1921万元,增幅16%

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勤工俭学金和各类困难补助1345万元,资助学生占总学生人数20.17%

慰问教职工、离退休老同志238人,开展特困慰问10人次,慰问经费20多万元。

校园道路沥青提质、路灯人行道维修、朝阳校区改造,新建“鲁班园”“同心园”,亮化美化校门。

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一)学习贯彻十九大

出台《湖南城市学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

全省率先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

建立全校干部理论学习微信群和理论学习四级辐射制度。

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带头宣讲十九大精神,深入联系单位举行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10场次;邀请校外专家作十九大精神辅导报告3场。

(二)抓好关键少数 

提拔任用19名处级干部、56名科级干部,完成21名处级领导干部的试用期满考核,未收到一例反映干部选拔任用的投诉或者举报。

调整交流57名处级干部、42名科级干部,对2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

15名同志退出处级领导岗位、22位同志退出科级岗位。与2016年相比,学校处级干部人数减少3人,平均年龄相对降低1岁。

实施处级领导干部分类分层次考核制,建立干部违纪违规负面清单和干部干事创业正面清单。

(三)发力基层基础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98名党支部书记;主办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召开2次组织员专题培训会议。

制定实施《湖南城市学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等3个文件。

全年共发展6名教工党员和468名学生党员;完成17个二级单位党组织选举工作。

保证党建经费投入,教工党员200元/人、学生党员100元/人足额下发到位。

(四)精准施策扶贫

全校共与扶贫点结对帮扶57对。

按照三年帮扶规划及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累计投入、引进资金1951万元,湖南卫视专题报道了我校扶贫工作组的成绩。

组织37支扶贫调研小组赴安化开展“情牵脱贫攻坚”主题实践活动。

学校有800余名教职工注册了中国扶贫网并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帮扶。

省考核组对我校驻村帮扶工作验收考核得分95分,结论为优秀。

(五)正风肃纪零容忍

建立廉政建设台账,细化责任边界,促进“权责明晰”。

“三重一大”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维修项目决算变更不超过合同额的10%,基建项目不超过5%,控制自由裁量权。

严格控制“三公”消费,五年内“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年招待费控制在50万元以内。

全年函询干部16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严肃查处了部分院系私设小金库问题、和教师喻某的师德师风问题。

盘点2017年,学校的改革是全面的、深层次的,变化是全方位的、突破性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综合实力校风校貌和社会形象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之年,是我校接受审核性评估之年,是硕士点立项建设第一年,是十三五规划攻坚之年,是综合改革深化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学校党委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并带领全校师生员工,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坚定的步伐,对标新任务、彰显新作为,在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进程中创造新的业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