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
为保证高质量做好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计划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工作负总责,按照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清单(见附件)认真落实,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2.对不按要求完成迎评期间相关工作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按相关文件制度追责。
湖南城市学院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迎评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