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质量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决定组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预评估。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 号)、《关于公布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7〕83号)、《湖南城市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评建工作计划》(湘城院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预评估,全面考察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现状,及时发现、诊断和解决存在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加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落实落细,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目的,提高本科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高质量迎接教育部对我校的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预评估指挥部
指 挥 长:罗成翼、李建奇
副指挥长:雷存喜(常务)、郑卫民、何 振、谭献良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与材料组、教学运行与质量保障组、教学条件建设组、学生发展提升组、宣传报道与文秘组、安全保卫组、工作纪律督查组。各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1. 综合协调与材料组
组 长:雷存喜
副组长:郭白泉、曾革
组 员:党政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部门成员
联络员:梁春、张振武
主要工作职责:
(1)预评估工作总协调。负责制定专家评估指令传送流程图、教学资料调阅与回收流程等。(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
(2)制订并组织实施专家的联络与接待工作方案、专家组集体考察组织工作方案、专家访谈组织工作方案、教学工作汇报会与反馈会组织工作方案等。(党政办公室负责)
(3)评估期间工作督查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
(4)完成自评报告、支撑材料、评估联络员培训、制作校长汇报PPT、专家指令接收与下达等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
(5)评估专家组指示需要配合完成的相关工作。
2. 教学运行与质量保障组
组长:郑卫民
副组长:张伟 李梦醒
组员: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部门成员
联络员:洪安健 覃霞
主要工作职责:
(1)修订自评报告相关部分。(教务处组织)
(2)负责制订并实施专家听课、看课、观摩教学组织工作方案。(教务处负责)
(3)负责制订并实施材料抽阅组织工作方案。(教务处负责)
(4)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二级学院校外实习基地专家考察工作。(教务处负责)
(5)完成教学管理制度、实践基地简介、校外实习基地等教学管理材料汇编。(教务处负责)
(6)指导、督查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建设与规范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
(7)指导、督查各二级学院教学文件汇编工作。(教务处负责)
(8)指导、督查各二级学院评估材料整改工作。(教务处负责)
(9)工程训练中心建设和教学工作落实。(工程训练中心负责)
3. 教学条件建设组
组长:何振、刘辉煌
副组长:肖翠娥、刘贵方、曹友余
组员: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资产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成员
联络员:曾伟、王剑
主要工作职责:
(1)修订自评报告相关部分。(人事处组织)
(2)负责制订并落实校园环境与后勤服务组织工作方案。(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负责)
(3)教师座谈会人员通知并配合相关学院组织好教师座谈会。(人事处负责)
(4)做好专家评估期间学生食堂就餐安排准备工作。(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负责)
4. 学生发展提升组
组长:谭献良
副组长:龙文、汪佑民、石清丽、何冬林
组员: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校团委、校友联络办公室等部门成员
联络员:刘昱、王露
主要工作职责:
(1)修订自评报告相关部分。(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
(2)负责学生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培训和审核评估基本知识学习工作。(学生工作部负责)
(3)负责学生文明礼仪、礼貌教育。(学生工作部负责)
(4)持续深入推进学风建设,保障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和学习状态。(学生工作部负责)
(5)学生座谈会人员通知并配合相关学院组织好学生座谈会。(学生工作部负责)
(6)学生宿舍及周边环境卫生、文化建设。(学生工作部负责)
(7)负责学生座谈组织与培训工作方案。(学生工作部负责)
(8)社团活动展示。(校团委负责)
5. 宣传报道与文秘组
组长:汤放华
副组长:李斌、郭白泉、石清丽
组员:宣传部、党政办、校团委部门成员
联络员:文彦波、梁春、王露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评估宣传报道工作。(宣传部负责)
(2)制作学校宣传片。(宣传部负责)
(3)制作学校宣传画册。(宣传部负责)
(4)举办学校办学成果展。(党政办负责)
(5)文化氛围营造与文化形象的展示。(宣传部负责)
6. 安全保卫组
组长:夏宏宇
副组长:熊兴吾
组员:保卫处部门成员
联络员:刘晟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并落实评估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2)做好校园交通疏导,保证交通畅通。
7. 工作纪律督查组
组长:姚春梅
副组长:徐习军
组员:纪委办/监察处部门成员
联络员:汤蔚
主要工作职责:评估工作执行力督查。
(二)二级学院成立迎评工作组
各二级学院成立迎评工作组,机构组成如下:
督察领导:联系校领导
组 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及评估的副院长
成员:全院师生及校内外兼课教师
二级学院预评估组织工作要求
(1) 制定迎评工作具体方案,报综合协调与材料组。
(2)认真修改完善本院自评报告,收集整理相应支撑材料。
(3)院长做好PPT(15分钟)。
(4)学院宣传文化建设。
(5)专家考察路线工作方案。
(6)专业建设与教学管理文件汇编材料。
(7)近三年学生试卷、毕业综合训练材料。
(8)学生实践教学材料。
(9)学院相关教学、实验、实习、实训场地环境卫生工作。
(10)学院日常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相关材料收集整理。
(11)实验室建设和规范管理相关工作。
(12)教师业务档案材料。
(13)准备汇报室、访谈室、座谈室。
三、专家进校考察工作总体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参与部门 |
地点 |
9 月 18日 (星期二) |
全天 |
迎接专家 |
综合协调与材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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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9日 (星期三) |
8:30-9:30 |
学校教学工作汇报会 |
全校所有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
图书馆报告厅 |
9:30-21:30 |
专家评估 |
全校所有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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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20日 (星期四) |
8:30-21:30 |
专家评估 |
全校所有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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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1日 (星期五) |
8:30-16:20 |
专家评估 |
全校所有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
|
16:30-18:10 |
评估专家意见反馈会 |
全校所有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
图书馆报告厅 |
9 月 22日 (星期六) |
全天 |
欢送专家 |
综合协调与材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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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教学工作汇报会安排
1. 时间:2019 年9月19日(星期三)上午 8:30
2. 地点:湖南城市学院图书馆报告厅
3. 参加人员:专家组、校领导、全校处级以上干部、系(教研室)主任、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4. 会议议程:
第一阶段:
主持人: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书记罗成翼教授
介绍专家组成员,并提出学校审核评估预评估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
主持人:专家组组长黎大志教授
(1)专家组组长黎大志教授就本科教学审核评估预评估工作做说明。
(2)湖南城市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李建奇汇报本科教学工作。
五、审核评估专家评估意见反馈会安排
1. 时间:2018 年9月21日(星期五)下午16:30-18:10
2. 地点:湖南城市学院图书馆报告厅
3. 参加人员:专家组、校领导、全校处级以上干部、系(教研室)主任、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教师代表。
4. 主持人:专家组组长黎大志教授
5. 议程:
(1)专家组组长黎大志教授反馈意见并指导工作;
(2)预审核评估专家分别反馈意见并指导工作;
(3)湖南城市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李建奇表态讲话;
(4)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书记罗成翼表态讲话。
六、专家组集体考察建议路线
产教融合实践教学成果展(一教学楼)→ 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创新创业楼) → 益阳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创新创业楼)→ 智能制造及电子电工实训室 (Ⅰ工训楼)→ 金花黑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化工楼) →金工实训及电气工程实训室 (Ⅱ工训楼)→ 结构实验室(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同心园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规楼) → 羊舞岭古窑(艺术学院)。
七、审核评估预评估组织工作要求
1.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次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迎评工作负总责,手机要全天 24 小时保持畅通。各单位部门确定迎评具体工作机构和人员,工作人员全天手机保持畅通,24 小时待命。
2. 专家考察期间,全体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必须在校,以便接受访谈、走访和参加座谈。
3. 所有任课教师都要做好专家听课、看课准备,做到准备充分、讲授得法。学生要认真听讲,保持课堂气氛活跃,师生表现出良好精神状态。任课教师和学生都要在上课十分钟前(预备铃响以前)到达上课教室(或实验室)。
4. 认真做好迎接专家集中考察、走访的组织工作,汇报要有充分准备,接待要热情诚恳。
5. 准备好教学授课计划、教案、讲义、考试试卷、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评估材料,充分做好专家抽调材料的准备。严格遵循评估材料抽调程序,各教学院(部)负责人必须首先对所抽调材料把关负责,审核后方可按要求报送。
6. 所有迎评工作人员必须全力投入到教育部专家的考察工作之中,各单位、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7. 所有实验室(实训中心)人员必须坚持坐班制度,保证实验教学、专家走访及随机考察时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8. 所有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公寓必须搞好环境卫生,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做好迎接考察的准备。
9. 专家考察期间召开的教师、干部、学生等不同类型的访谈会由二级学院或责任职能处室组织,参加访谈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积极发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热情诚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