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湖南城市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评建工作计划》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城市学院
2018年3月8日
湖南城市学院2018年本科教学评建工作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16〕102号)的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综合改革实际,学校将于2018年11月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为切实做好审核评估各项工作,特制定2018年本科教学评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审核评估坚持以下五项原则:一是目标性原则。强调目标导向,重点看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二是主体性原则。强调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促进学校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保障能力;三是多样性原则。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这一原则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思想;四是发展性原则。强调过程改进和内涵提升,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注重持续改进机制的建立;五是实证性原则。强调依据事实做出审核判断,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引导,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三、重点内容
审核评估主要包括学校的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以及学校自选特色等“6+1”七个大项,涵盖学校的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及教学水平和教学投入,教学经费、教学设施及专业和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及各教学环节的落实情况,招生就业情况,学生学校效果及学风建设情况,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等,涉及学校办学治校各方面各环节。其核心是对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重点考察“五个度”:一是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二是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三是人才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四是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五是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四、工作目标
以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审核评估指标,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内涵建设,促进审核评估与专业综合评价、硕士学位点的突破、推进“双一流”建设有机结合,确保学校2018年高质量完成审核评估,为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组织机构
根据本科教学评建工作需要,成立湖南城市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院两级评建工作组,评建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如下:
(一)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成翼 李建奇
副组长:雷存喜(常务) 郑卫民 何 振 谭献良
成员:汤放华 夏宏宇 姚春梅 刘辉煌 罗新湘 郭白泉
李 斌 张 伟 肖翠娥 龙 文 汪佑民 刘贵方
曹友余 文瑞明 石清丽 熊创贤 何冬林 李梦醒
薛铁军 蒋练军 曾 革
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雷存喜任办公室主任,曾革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校级评建工作组
为便于工作开展,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和内容,校级评建工作组下设:
1.综合协调与材料组
组长:雷存喜
副组长:曾革
组员:孙倩、饶迎、罗丽萍、尹琪、张文弢、张振武、文彦波、胡蓉等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宣传部、产业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心等
联络员:张振武
2. 教学运行与质量保障组
组长:郑卫民
副组长:张伟、李梦醒
组员:冷喜田、钟桐生、彭建国、周新邵、张光富、于应华、向博毅、贺建权、二级学院分管评估的副院长等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发展规划处等
联络员:冷喜田
3. 教学条件建设组
组长:何振
副组长:刘贵方、肖翠娥
组员:陈亮、彭海华、龚彬、刘翔、吴湘华、周新邵、钟雪飞、马细珍、周攀登、刘应龙、匡志科、二级学院分管评估的副院长等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资产处、科研处、人事处、产业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心、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校工会等
联络员:马细珍
4. 学生发展提升组
组长:谭献良
副组长:龙文、汪佑民、石清丽
组员:何冬林、黄智、郭羽、戴融融、王露、刘昱、二级学院副书记等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校团委、校友联络办公室、体育学院等
联络员:刘昱
(三)二级学院评建工作组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需要,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建工作组,机构组成如下:
督促领导:联系校领导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二级学院分管评估的副院长
成员: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办公室主任、教学科研秘书、学工办主任、评估联络员(专干)等
六、任务分解
任务分解基于《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一点通》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项目及要素释义》针对24个审核要素完成,24个审核要素逐一落实到各评建工作组和责任部门,确定了责任人和责任校领导。任务分解具体如附件1所示。
七、工作进度
依据《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方案》以及本计划中制定的任务分解表,以评建工作组和二级学院为执行部门,审核要素和各项任务为单元制定《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进度表》(附件2)。
八、工作任务清单
依据《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方案》以及本计划中制定的任务分解表和工作进度表,以评建工作组为执行部门,制定《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专项组任务清单》(附件3);以二级学院为执行部门,制定《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二级学院任务清单》(附件4);以教师为执行主体,制定《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教师个人任务清单》(附件5)。各工作组和二级学院应仔细研读审核评估相关资料,依据任务分解,进一步拓展评建任务清单。
九、《自评报告》撰写及支撑材料整理要求
(一)《自评报告》应体现两方面的内涵
一是理念要到位,事实做支撑,优势须找准,问题要写透;二是“五度”为主线,项目不能少,要素不能丢,要点可综合。
(二)《自评报告》撰写应做到自我举证、描述准确并符合要求
《自评报告》应以精准的语言,在8万字内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理念及取得的成效展示出来,对存在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要分析透彻,整改措施要具体可行。问题及原因分析部分须达总字数的三分之一。《自评报告》所列事实要支撑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效,取得的成绩要客观真实,对存在的问题不隐晦,能直面问题并能分析到位。无论是成绩还是问题都应有支撑,能反映学校自身的特点。
各工作组撰写《自评报告》相应部分及字数要求参考《自评报告》模板(附件6)。二级学院《自评报告》的撰写参见《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二级学院工作指引》中的《湖南城市学院审核评估二级学院自评报告模板》。
(三)支撑材料客观真实、具有“证明和支撑”作用
支撑材料是为《自评报告》提供支撑作用的材料,目的是为自身所说、所做的提供证明。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仅能支撑《自评报告》的成绩,同时也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问题。支撑材料要少而精,具有“时效性”。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进度表》
附件3:《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专项组任务清单》
附件4:《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二级学院任务清单》
附件5:《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教师个人任务清单》
附件6:《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