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9-30 14:34  

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高质量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此次预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现就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预评估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按照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突出问题整改清单认真落实到位(见附件)

2.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教育部专家考察期间的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手机要全天 24 小时保持畅通,24 小时待命。

3.教育部专家考察期间,全体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必须在校,以便接受访谈、走访和参加座谈。

4.所有任课教师都要做好专家听课、看课和观摩准备,做到准备充分、讲授得法,学生要认真听讲,保持课堂气氛活跃,师生表现出良好精神状态。任课教师和学生都要在上课十分钟前(预备铃响以前)到达上课教室(或实验室)。

5. 教育部专家考察期间,单位认真做好迎接专家集中考察、走访的组织工作,汇报要有充分准备,接待要热情诚恳。

6.二级学院准备好教学授课计划、教案、讲义、考试试卷、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评估材料。教育部专家考察期间充分做好专家抽调材料的准备工作,严格遵循评估材料抽调程序,各学院负责人必须首先对所抽调材料把关负责,审核后方可按要求报送。

7.教育部专家考察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力投入到教育部专家的考察工作之中,各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8.专家考察期间所有实验室(实训中心)人员必须坚持坐班制度,保证实验教学、专家走访及随机考察时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运行。

9.专家考察期间所有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公寓必须搞好环境卫生,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做好迎接考察的准备。

10.教育部专家考察期间召开的教师、干部、学生等不同类型的访谈会由相关职能处室组织,参加访谈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积极发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热情诚恳。

11.对迎评期间不按要求整改和专家考察期间工作失误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按相关制度追责。

 

湖南城市学院

2018年9月29日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突出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附件: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突出问题整改清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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